感觸太強烈,結論過於明顯,因此大聲地表達出意見。
說出來的當下極為爽快,好似勇敢的擊碎心裏的大石,嘴角微揚很是得意。
不在乎對方反應但在意自己是否帥氣,認為自己是抱持這種心態,所以才脫口而出那些話。
很怕你哭、難過或只憤怒,我討厭那種懦弱嘴臉,決定佯裝無情。
享受強烈對比下佔上風的優越感。
你的眼淚其實令人心慌,吼叫令人恐懼,但當下的我並不會意識到這些。
彷彿施打麻藥的患者,痛楚一點一滴緩緩恢復。
轉身的時候,進入夢裡的時候,才是惡夢的開始。
表達真正想法應該是正確的,所以不確定心理的罪惡感究竟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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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是我最討厭的一句話。
這句話曾出現過的場合,我不曾遺忘,也無法原諒。
認真努力度過當下過的人不會輕易說出這句話。也許做錯選擇、嚐到失敗,挫敗懊惱之感襲來之際絕對未曾心虛懊悔。心裡明白無論重複幾次過去,當時的立場、成熟度仍將引導出相同結局。
正因為如此,不曾後悔,就更不輕易說出對不起。
我問的是,早在下決定前已預料某天將說「對不起」的你,為何不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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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看到的又見買賣糾紛,事件似乎圓滿落幕,我在此放放馬後砲就算了。
網路其實是蠻好玩的空間,可以看到各種希奇古怪的想法跟處裡方式。說實在,大多數人碰到事情的應對方式實在讓我覺得窩囊到了極點。底下說說綜合看法。
人家說網拍有風險、買二手貨就該小心、出了事情要理性協通、事情不要鬧大...
這些我覺得全是屁,只有沒三小路用的傢伙才會一天到晚自認倒楣。
買賣本來就是在互信的原則下展開,雙方須在商品的質與金額多寡上達成共識才能交易。賣家刻意隱瞞商品瑕疵,或者疏忽商品所擁有的瑕疵就足以構成詐欺。欺騙的行為跟究竟是否為網路交易並無太大關聯,只不過網拍讓惡劣的賣家比較有隱瞞商品瑕疵的空間。
那些嫌人家買二手貨還吹毛求疵的白目我也很受不了。省錢買二手貨就該活該倒楣拿到爛商品? 賣家說市價500元,現在只要200元。買家花了錢拿到爛貨,對方回應「200元能買到爛的已經算你賺到」擺明欺人太甚。買賣交易的重點在於雙方各取所需,拿到與敘述不相符的產品/金額當然有權據理力爭到底。
最痛恨人家說花錢買教訓,很多吃虧的買家根本啥也沒做錯,憑什麼要無故吃悶虧。50塊錢與的5000萬元的損失看似差距遙遠,本質上並無不同。詐欺就是詐欺。到名牌店偷包包的女生不會比去雜貨店偷泡泡糖的女生高級到哪裡去,一樣都是小偷。如果只看帳面上的損失而不斷原諒不懂悔改的惡人,久了只會使其食隨之味。
理性溝通只適用在有良心者身上。碰到不懂將心比心,試圖耍流氓靠恐嚇壓下事情的無賴,讓法律來懲治覺對是必要的。受害者越是懦弱只會增長對方氣焰。上法庭有什麼難看,又不是真做了些羞恥的事。那些怕事情鬧大的傢伙,我唯一能想到的是... 你們八成也幹了見不得人的事吧!
落落長,沒耐心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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